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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趣阁全本小说 -> 历史小说 -> 大明第一国舅

第1028章 怎么就不算成功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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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刚离开燕王府没几步路,一张大脸骤然出现在前方。

不知道是不是错觉,马寻总觉得常遇春脸上的笑容非常熟悉,这类笑容他从其他人那里时常看到。

可以说是廉价、殷勤、谄媚等等一系列形容词,一旦有求于人的时候,这些笑容就会出现了。

或许马寻偶尔也会这样,但是更多的时候是他看到这些笑容。

“哎呀,许久未见,旺财又神骏了不少!”拍了拍旺财的脑袋,常遇春那叫一个亲热,“当年第一回见着旺财的时候,我就知道它不是凡种!”

马寻仔细看了看旺财,越发油光水亮、贪吃懒散、脾气暴躁,反正和半点神骏没关系。

旺财就是普通品种的驴啊,难道我不识货?

朱棣则是连连点头,别人识不识货他不知道,反正他第一次见到旺财的时候就觉得亲近、是自家人,哥几个抢着照顾它呢。

常遇春一张大脸凑得更近了,“小弟,要论对北平的了解,没几个人比我强。

随即常遇春又开口,“给你叫来了几个人,我连夜叫来的!

一个昂扬大汉快步上前,推金山,倒玉柱,“见过国舅爷。

"马寻吓了一大跳,“你做什么?啊!起来!”

这人一看就不是普通身份,但是你在军中有重要身份的人直接在大马路上给我行跪拜礼,我这人哪怕心大,我也受不了这些啊!

常遇春一下子明白,那人好像也明白了,“国舅爷,我的命是你救的,到了上位那边也是这个理!”

“汪兴祖、汪兴祖。”常遇春也赶紧介绍,“这人莽撞冒失,这事情闹的。”

这一下马寻不再惶恐,连忙上前,“汪大哥,你看这事情闹的,快起来。’汪兴祖还是坚持先磕头,“都十年了,我也没给国舅爷去磕个头。军中兄弟都得笑话我,命是你救的,我倒是当个没事人!

“哪能一样吗,要么是你在外镇守,要么是我外出公干,没遇上啊。 马寻生拉硬拽,好像还是拽不起来汪兴祖,“起来,咱们都不是外人。

这就是当年随傅友德攻打四川时被飞石砸中、被医官急救救下来的大将,先前算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。

要说是‘自家人’也没问题,他是巢湖水师大将张德胜的养子,而且大部分时间都是跟着徐达四处征战。

当年北伐大军打进山东,衍圣公那一系是先去江兴祖军中拜见。

而他也随徐达攻下徐州、元大都等重要城市,当初蒙元残余试图反攻之时,汪兴祖率军死守北平。

“我算得上对北平熟悉。 汪兴祖也不见外,“副大将军忙于军务抽不开身,我陪着国舅爷去找土。

常遇春指着汪兴祖不满说道,“你真要是如此,我和你好好论论身份。我和你爹是一辈,你就是我侄儿了!”

汪兴祖根本不鸟常遇春,“我爹和你可不搭噶,你俩不熟。我爹一直跟着大将军,跟着汤伯。”

汪兴祖的义父张德胜那也是水师的标杆性人物,一度是总领水军,斩杀陈友谅大将、攻城夺地,只可惜战死沙场了。

而另一方面则是汪兴祖只比张德胜小七岁,他十六的时候被二十三的赵德胜收为养子,而张德胜战死时才三十三。

军。”

常遇春吐槽说道,“大将军就大将军,还副大将军!”

汪兴祖也打趣说道,“郑国公,那是我说错了,你就没当过大将军,都是副将常遇春更加无语,但是没办法反驳。

自从投奔朱元璋以来,纵横沙场的常十万哪怕独自率领一路大军,也基本上就是‘副将军’,冯胜、傅友德乃至汤和都挂过“将军”,常遇春则没有挂过大将军衔。

“平倭大将军。”指了指自己,马寻强调说道,“我记得我这个大将军,大致是大明第三还是第四个大将军?”

朱棣连忙说道,“舅舅,您是第二个。汤伯当年只是征西将军,颍国公是征南将军,他们都没加大将军号。咱大明除了我岳父,就您一个名正言顺的大将军了。

虚荣心一下子爆表了,朱棣这小子说的没错,其他人只是‘四征、四镇’这样的重号将军,而我是货真价实的‘大将军”。

常遇春郁闷之下口不择言,“哄孩子呢,给旺财的脖子上挂个萝卜,它都能当你那个大将军!

"事实如此,但是你别说出来,亏我当年还救了你!

玩笑之后,常遇春说道,“你要造的东西肯定厉害,我就等着接收那些好东西。

现在我得去忙其他事,有什么事你自个儿安排。

马寻也自信,“你去忙你的事情,我的事情你也帮不上什么。”

常遇春刚离开,朱棣招了招手。

“燕山中护卫副千户朱亮见过徐国公。”

“燕山中护卫镇抚丘福参见徐国公。’马寻饶有兴致的看了丘福,然后看向朱亮,“你儿子呢?”

朱亮立刻招手,一个青年快步上前,“朱能参见徐国公。

“好,少年郎就该是如此样子。”马寻笑着点头,“不愧是燕王看好的昂扬少年,务必辅佐燕王殿下、忠于国事。

朱能自然激动领命,朱亮也觉得与有荣焉。

虽说副千户已经是从五品的官职了,又有燕王的赏识,看似前途已经一片光明。

可是大家也都明白许多事情,在燕王手底下做事有前途不假,但是这到底是藩王。

如果能够被郑国公、徐国公这样的大将军赏识,那有机会调入京卫,成为皇帝、太子培养的将领。

们。’朱棣立刻对马寻说道,“舅舅,他们对北平也熟,您要找的东西尽管去吩咐他水泥的种类有很多,马寻也不考虑复合硅酸盐水泥或者快硬硅酸盐水泥之类的。

他所考虑的就是石灰与火山灰水泥,这也是比较务实的选择。

石灰这东西不是新鲜玩意儿,据说公元前七世纪就已经在用了。

马寻需要的水泥则是需要适当配比混合粉磨或分别粉磨后混合制成。

据说古罗马人在建筑中使用的就是这种,这种水泥具备着不俗的强度,还能抵抗淡水或含盐水的侵蚀,古罗马神庙包括一些建筑用了这类材料。

骑着骏马,朱棣意气风发,“舅舅,您说的那东西造出来了,是不是得先用在北平?”

常茂先不答应了,“殿下,京城还在建城墙呢。

常茂这话没错,应天府虽然被朱元璋经营了三十来年,只不过一直都是在持续不断的营建,只不过现在的营建规模比早些年小点而已。

“没听舅舅说么,这东西应天府那边没有。”朱棣言之凿凿的说道,“那只能是先用在北平了,这边不少城墙还是土墙,这可不行。

"北平不只是朱棣的封地,这里也是北边最重要的军事重镇,甚至不用加‘之一’这类定语。

马寻开玩笑说道,“水泥真要是做出来了,北平肯定是要用。只不过到时候这东西就是跟粉一般,运气来也方便。’“水泥?”常茂瞬间傻眼,“又是水又是泥,这还怎么用?”

朱棣恨铁不成钢,“你傻啊,不就是水和泥么,寻常百姓建房子的土胚没见过?

抹墙的时候,用的是不是黏泥?”

常茂连连点头,他自然知道有些百姓的房子是土胚,用水和泥,其中甚至还要加一点草增加黏性。

可是这不对啊,修城墙、筑城,用土是没问题,只不过那都是普通的城墙,重镇基本上清一色的砖石,黏土根本不行。

“舅舅,您说的这个水泥是不是和当初的煤球一样?”朱棣虽然心里也有点打鼓,“或者说北平这边的土特殊点,所以才能造水泥?”

常茂隐约间好像也明白了,这不是普通的水和泥,所以才能造‘水泥’。

就跟那些烧瓷器的一般,得用一些地方特殊的土壤才行,才能烧出来最精致的瓷品确。

对的,肯定是这样!

“有些相似,但是完全是两码事。”马寻笑了笑,“现在得找最佳配比,这些事情就得耐心。凡是从头开始摸索的事情,都不是那么容易。”

朱棣点头觉得有道理,万事开头难的道理他肯定明白。

常茂先是点头,随即觉得不对,“舅舅,这怎么能是从头开始啊?您这边不是都知道怎么做了么,肯定是三两下就给弄出来了!

朱棣忍不住看向常茂,他觉得常茂这家伙平时是憨、是缺心眼,可是有些时候是真的聪明。

这真不是万事开头难,真不是从零开始,因为自家舅舅已经将最难的事情给攻克了,现在只需要按部就班的推进就行。

三两下就搞定可能夸张了,但是绝对不会花费太长的时间。

马寻压力一下子上来了,“就那么容易?黄花蒿弄了多久了?现在不还是没搞明白?这都多少年了,快十年了!’常茂还是有理有据,“那是您要求高啊,黄花蒿先前救了多少将士?汤鼎那小子都是黄花蒿救回来的,怎么就不算弄出来了?”

常茂继续补充,“不就是疟疾么,您找回来的金鸡纳不也能治疟疾么?要我说对付对付就行了,也就是您要求尽善尽美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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